各研究所、各位师生:
为严格落实《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 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 号) 及《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26〕12 号) 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我院制定了《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2026年修订试行)》《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26年修订试行)》,经学校审核,各研究所、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全院所有研究生均按照本细则开展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原有涉及研究生奖学金的各项制度同步废止,学院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细则为准(具体细则及附件详见: https://math.lzu.edu.cn/info/1084/6044.htm , https://math.lzu.edu.cn/info/1084/6043.htm )。
特此通知。
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