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 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奖助体系 > 正文

兰州大学兰芳助学金评奖细则

日期:2024-11-01点击数:

为支持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育发展事业建设,激励和帮助数学与统计学院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研究生,根据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捐赠人毛兰芳与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订的《毛兰芳捐赠协议书》设立“兰芳助学金”,并对该捐赠的评奖和发放事宜制定相关细则。

一、评审对象

“兰芳助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中品学兼优且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兰芳助学金”共10000元,共捐赠十人,每人1000元。

三、评审标准

按照公正、透明的评审标准对助学金资助对象进行评价,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结合经济情况并按照学习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评审。

四、评审条件

1、学业成绩以及加分项的具体标准,参照《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2、学生经济情况参照国家助学金申请标准,主要包括脱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等。同时结合在校消费行为综合评定。

五、评审程序

1、根据“兰芳助学金”评定细则,符合条件者可于学院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表(见附件)。

2.学院组成“兰芳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从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经济状况、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及获奖情况等方面开展评审,依据择优推荐的原则,将推荐学生名单在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六、监督咨询

未尽事项,请拨打电话咨询。

数学与统计学院:0931-8912483


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