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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四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修订)

日期:2024-11-01点击数:

为了帮助数学与统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兰州四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四通公司”)秉承“科教兴国,企业为先”的宗旨设立“四通奖助学金”。为做好该奖助学金的评审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管理机构

兰州四通公司特委托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1.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5.学习认真、刻苦努力、积极上进;

三、奖励名额及奖励金额

研究生10名,每人1000元,共计10000元。

四、评审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数学与统计学院“四通奖助学金”申请表》,交至学院办公室;

2、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汇总,根据受助学生情况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确定获资助人选报送兰州四通公司,并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五、终止奖励的情形

受助学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院将以书面形式报告兰州四通公司,取消其受资助资格,并将受助资金如数退还:

1.受到国家法律、学校、学院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2.生活不节俭,酗酒和赌博者;

3.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4.其它问题。

六、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解释。


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