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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日期:2022-09-18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兰州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经2022年9月16日数学与统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讨论,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2023年数学与统计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为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领导下,负责全院推免工作。

二、推免名额分配方案

1.普通计划推免

学校依据我院学生人数、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质量等分配至我院普通推免名额28个,本研贯通名额3个。根据以上原则学院对推免指标进行划分:

1)2个推免名额用于我校国家战略急需。

2)我院基地班学生被推荐比例为本班学生的30%,故17个;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班学生被推荐比例为本班学生的19%,故6个;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班学生被推荐比例为本班学生的13%,故3个。申请推免者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推免资格(见推免资格与要求)。

2.“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

学校单列5个推免名额由教务处负责统一遴选,有意愿参加硕师计划的学生须查看《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并于9月19日前报名至学院。

3.“研究生支教团”推免:

学校单列22个推免名额由团委负责统一遴选,选拔方式详见团委相关通知。

4.国防科工补偿计划推免:

分配至我院名额1个,选拔工作具体要求见相关通知。

三、推荐原则与要求

1.推荐原则为“保证质量、择优选拔、公平公开、公正合理”。

2.推荐资格和要求

(1)被推荐的学生应是我院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风记录,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的2023届本科毕业生。

(2)按学校规定:省级人才培养基地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60%(含)的学生,专业班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具有推免申请资格。

(3)按学校规定: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可突破第(2)条的综合测评排名要求申请推免资格。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综合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综合排名要求可放宽至班级前80%(含)。

(4)按学校规定:申请“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 计划、“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入)学的毕业生推免”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不做要求。

(5)按学校规定:“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等教育部及相关单位有特殊要求的专项计划申请资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被推荐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必修课程有挂科科目取消推免资格;有少修、漏修科目保留推免资格,相应科目成绩按零分计。

(7)按学校规定:推免工作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的方式进行推荐。

四、推免生排名确定办法

1.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推免成绩排名确定拟推免生名单。

2.推免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规定,推免工作以学生学业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指标, 我院推免成绩排名按学业成绩80% +综合素质评价20%,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1)前三年综合测评

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值。

(2)学业成绩

按专业课成绩50%,全部课程成绩(不包括任选课)50%计算后得到学业成绩。

(3)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细则

学生本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详见附件1),并附相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支撑材料。按照评价指标分类模块成立审核评议小组(不少于5人)分别对学生情况进行评分,其中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及研究能力、创新潜力等指标由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组成的评议小组,通过答辩形式对学生代表性成果、奖项等进行鉴定审核,并按照学院的评价指标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根据审核评议小组的评分情况,汇总计算最终综合评价得分。

综合评价指标得分为:综合素质得分×30%+科研成果得分为×5%+竞赛获奖得分×5%+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得分×20%+创新潜质×30%+志愿服务经历得分×5%+国际组织实习经历×5%。

(3)总成绩

学业成绩×80%+综合评价得分×20%。

3.以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3名授课或熟悉学生情况的教授或副教授署名推荐,提交申请材料(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在线发表的论文)至学院,学院组织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对学生的资格进行认定,并组织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院内进行公示。凡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被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和院内其他申请推免学生一起,按我院统一的综合评价指标计算综合评价得分,并与学业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

4.推免成绩由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字确认,确认后不得更改。

5.确认成绩后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附件1),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可以兼报,专项计划只允许申报一个,学生需在拟推免结果公示之前选择确定其中一个推免类型,如被其中一个类型确定为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另一类型自动作废。

6.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名额时,要签署书面放弃推免名额承诺书,而后按照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9月16日

召开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传达学校文件,确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讨论并制定2022年学院推免生实施办法并上报办法及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9月19日

申请“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者须于12:00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学院,汇总后学院于17:00前上报学校。

9月19日

9:00天山堂A507召开应届毕业生宣讲会,传达学校文件及2023年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方案。

9月19日

11:00符合综合测评入围要求,有推免意愿的学生提交书面申请;14:00组织提交申请的学生答辩。

9月20日

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并确定初步入选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9月23日

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无异议的公示名单经讨论后正式上报学校。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至9月22日,共3天。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学院学工组、纪检委员(8912910、5292485)或班主任反映,也可以直致电教务处(8912031)、学校纪检监察机构(8912159),或发邮件至推免专用邮箱(tmgz@lzu.edu.cn)进行反映或申诉。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