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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基础理论班、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4-06-28点击数:

兰州大学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作为“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重要补充和支撑,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探索出“强化基础,加强实验,因材施教,重视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基地办学的指导思想、人才培养思路进一步明确,形成了适合基础性人才培养的教学方案和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学院全面推动本科专业大类培养,进一步强化了“因材施教、分类培养”的原则,优化了学生选拔和培养机制。为实施加强基础,因材施教,分类培养的定位目标,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明确人才培养目标,结合相关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分流方案。

一、分流原则

以“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理念和“以学生为本,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为指导思想,本着“学生为本,自主选择”“因材施教,分类培养”“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学生兴趣和个性发展的要求,结合学生专业意愿、专业发展、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情况等因素进行专业分流工作。

二、成立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本科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本科专业负责人、辅导员和教学秘书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订、适时修订具体规则,并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与工作对象

分流工作时间安排:大二学年春季学期(5月至期末考试周前开展相关工作并完成)。

分流对象:

1.大一年级“数学类”专业在读本科生(不含同年级“强基计划”生、外校来院交流生)。

2.大二年级“数学类”专业在读本科生(不含同年级“强基计划”生、数学基础理论班学生、“萃英班”学生、外校来院交流生)。

分流后班级与班容:

1.大一年级:数学基础理论班(50人),其他学生合并为数学专业班(约80人)。其中:入学时参加了由学校组织的“基地班选拔”考试并成功录取至我院“数学类”专业的新生,仅获得我院数学类专业学籍与参加学院基地班分流的资格和机会,尚未获得基地班学籍。通过本方案“成绩测评”要求,方可进入数学基础理论班学习。

2.大二年级: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具体班容根据当年专业班人数确定,两班班容将基本一致。

四、分流工作过程

1.分流宣讲:新生入学后应通过入学教育向学生发布本实施方案。计划组织专业分流方案宣讲。组织相关专业负责人、教育教学管理相关行政人员对专业的发展情况、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进行宣讲,让学生充分了解分流标准及专业特色。

2.分流报名:在既定时间内填写相关《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分流志愿表》,相关信息在通知截止时间过后不得更改。以下学生不得报名参与分流:

(1)大一年级

自工作方案发布、分流工作进行直至结束时,学籍状态为退学、休学的学生与正在申请退学、休学流程的学生;

曾收到学校相关部门发布的“降级预警通知书”“退学预警通知书”,与收到以上“通知书”并已做相关强制处理的学生;

已获同年级“萃英班”预录取资格的学生、参与其他学院转专业并获录取资格的学生;

(2)大二年级

自工作方案发布、分流工作进行直至结束时,学籍状态为退学、休学的学生与正在申请退学、休学流程的学生;

按学校相关规定或经分流工作小组讨论不得报名参加的情况将另行通知各年级或个人。

3.成绩测评:大一年级学生以“报名学生在我院就读以来,已修读且以百分制为成绩类型、符合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专业必修课课程成绩”为依据,计算学业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大二学生在此基础上将相关限选课成绩纳入计算,由学生自愿报名,自主选择;若存在选择人数突破班容的专业,按排名选拔。

学业成绩(学分加权平均分)=∑(必修限选课程学分×必修限选最高分成绩)/∑(必修限选课程学分)

其中:开设课程中存在挂科、少修、漏修的课程,成绩按零分计算。如存在若学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无挂科科目的学生;若均无挂科科目,大一学生重点参考其他限选课等成绩,大二学生重点参考专业必修课学业成绩。

参与大一年级分流的部分外院降级转专业至我院的学生,同一类公共必修课存在多门成绩的取最高分进行计算。

以此排名顺序,确定各班级初步名单。初步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在院内公示(不少于三天),最后确定名单并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批。完成分流工作后,进入专业培养阶段,直至第八学期末。

五、其他事宜

本实施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教务处备案,由学院全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31-5292485,0931-8912483

邮件:mathxz@lzu.edu.cn

附件一:《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基础理论班分流志愿表》

附件二:《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二○二四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