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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与考核办法

日期:2023-03-13点击数:

根据《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及《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要求,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现制定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与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成立博士招生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考查。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考生范围:报考我院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普通招考的考生及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名单详见《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准考名单》。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现场确认

报到时须出示的材料(以下材料需A4幅面复印,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同一类报名材料需按顺序装订好):

(1)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

(2)考生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①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②在学硕士研究生提交研究生证。

③持境外获得学位的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3)基本申请材料

①《兰州大学2023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

②《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

③《兰州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仅限硕博连读考生);

④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⑤硕士学位论文(在读硕士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可不提交)、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仅限在学硕士生);

⑥科研成果证明或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各类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

(4)各类报考资格审查表

①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由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②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同意脱产在职培养。

(5)其它材料

①一份1000-4000字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

②能证明本人科研、学习等能力的相关材料(如本、硕阶段参加的科研活动、完成学术论文等)。

③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6)免笔试考核申请材料

普通招考考生根据《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免笔试条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时间:20233151500-18:00

地点:城关校区(西区)理工楼631报告厅

注:以上证件及材料不全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报考资格。不经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2.面试(包括申请材料评价、面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安排,所有报考的考生均需参加这一环节的考核。

(1)面试时间:2023年3月16日14:00开始

面试地点:

理工楼402教室:计算数学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

理工楼404教室:基础数学专业

理工楼407教室:应用数学专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2023年3月16日14:00开始

地点:理工楼401教室

考生复习、等候教室为理工楼631报告厅。

3.笔试安排

专业英语考试时间:2023年3月17日8:30-10:00;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时间:2023年3月17日10:15-12:15。

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注:考核过程中因考生未能及时查看学院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为了方便联系各位考生,请各位考生最晚于314日前加入QQ群,2023级数学院博士招生群:545170802

考生名单详见《兰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考生名单》。

加群必须备注自己的真实姓名,否则不予通过。

四、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1.信息公开

兰州大学数学与与统计学院网站(http://math.lzu.edu.cn/)、公告栏(理工楼5楼)

2.申诉渠道

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理工楼510办公室

电话:0931-8912389

邮箱:ypw@lzu.edu.cn

联系老师:王玉平老师

学校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博士招生有关文件要求执行,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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