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及《数学与统计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要求,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现制定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与考核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成立博士招生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负责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考查。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考生范围:报考我院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普通招考的考生及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名单详见《兰州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考生名单》。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复试拟采用现场考核形式,如受疫情影响不能来兰的考生可申请线上考核,申请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根据属地防疫要求,参加复试的外校考生,须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证明,于3月9日发送至邮箱ypw@lzu.edu.cn,复试期间如有发热等情况,及时前往兰州大学校医院就诊。
1.报名现场确认
报到时须出示的材料(以下材料需A4幅面复印,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同一类报名材料需按顺序装订好):
(1)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
(2)考生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i. 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ii. 在学硕士研究生提交研究生证。
iii. 持境外获得学位的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3)基本申请材料
i.《兰州大学2022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
ii.《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
iii.《兰州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仅限硕博连读考生);
iv.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v. 硕士学位论文(在读硕士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可不提交)、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摘要(仅限在学硕士生提交);
vi. 科研成果证明或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各类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
(4)各类报考资格审查表
i.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由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ii.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同意脱产在职培养。
(5)其它材料
i. 一份1000-4000字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
ii. 能证明本人科研、学习等能力的相关材料(如本、硕阶段参加的科研活动、完成学术论文等)。
iii. 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时间:2022年3月10日15:00-18:00
地点:城关校区(西区)理工楼631报告厅
2. 笔试安排
专业英语考试时间:2022年3月11日14:00-15:30;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2022年3月11日下午15:50-17:50。
地点:理工楼631报告厅
注:免相关科目笔试的条件按照《数学与统计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3. 面试(包括申请材料评价、面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安排,所有报考的考生均需参加这一环节的考核。
(1)
面试时间:2022年3月12上午8:00开始
面试地点:
理工楼402教室:基础数学
理工楼404教室:计算数学专业
理工楼407教室:应用数学专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2022年3月12上午8:00开始
地点:理工楼401教室
考生复习、等候教室为理工楼631报告厅。
三、为了方便联系各位参加博士研究生复试的同学,请各位报考我院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普通招考的考生及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加入QQ群,2022级数学院博士招生群:586466830。
名单详见《兰州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考生名单》。
加群必须备注自己的真实姓名,否则不予通过。
四、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1.信息公开
兰州大学数学与与统计学院网站(http://math.lzu.edu.cn/)、公告栏(理工大楼5楼)
2.申诉渠道
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理工楼510办公室
电话:0931-8912389
邮箱:ypw@lzu.edu.cn
联系老师:王玉平老师
学校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五、其他
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请在复试报到前根据学院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便学院办理入校申请,待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刷本人身份证入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来校。
批准来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应配合学院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应与学院保持联系,实时报告身体状况、交通状况、航班、车次等信息。复试期间的防疫要求按照国家与地方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六、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