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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日期:2024-11-06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高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研究生质量,建立完善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强化导师或导师团队在吸引优秀生源和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1.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报考兰州大学数学学科的普通招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条件

须符合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网上报名

第一批次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8:00-12月15日18:00

第二批次报名时间:如第一批次报名生源不足,学院将于2025年3-5月开启第二批次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进行报名,详细情况和有关要求按《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的规定执行。

(三)报名考试费

根据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收费标准,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已获硕士学位和应届硕士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300元,硕博连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00元。报名考试费在报名时通过网上缴纳。

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按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报名信息无效。考生报名前请自审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审核工作结束后,不再接收考生任何修改、补交材料的申请。

(四)申请材料提交

所有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均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同一类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后上传(文档统一命名为考生姓名-材料类型,如王**-身份证明材料等)。各类材料一旦提交成功后不再接收补报材料,材料上传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

1.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文件内后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获相应学历后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须同时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或《户口簿》对应变更页的扫描件。

2.考生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1)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及硕博连读考生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

(2)在学硕士研究生上传研究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基本申请材料

(1)《兰州大学2025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

(2)《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签名手写,其他内容手写、打印均可);

(3)《兰州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申请表》(仅限硕博连读考生上传);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5)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的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在学硕士生(指硕博连读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可不提交;

(6)科研成果证明或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各类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

4.专项计划各类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相关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前须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要求,按照全国少数民族骨干网上资格审核流程填报审批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报名。详见《兰州大学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5.其它材料

(1)一份1000-4000字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及《科研计划书原创性声明》。

(2)能证明本人科研、学习等能力的相关材料(如本、硕阶段参加的科研活动、完成学术论文等)。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同意脱产在职培养。

(五)考生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照上述各项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凡材料不全或不真实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通过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准考考生名单,将于现场确认前在数学与统计学院官网(http://math.lzu.edu.cn/)公示。

(六)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第一批次确认时间预计12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确认地点:另行通知。

3.确认对象:所有通过资格审核且申请材料评价成绩合格的考生

4.有效证件:

(1)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境外学位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 提交申请材料中其他有关材料原件。

5.笔试免试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申请表需报考导师签字确认)

■以上证件和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现场确认;审核发现凡之前提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不全或有不真实者,直接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考核与录取

(一)申请材料考核(满分100分,占20%)

学院按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分组,成立申请材料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考核,并给出成绩,考核评价合格(≥60分)的考生,可进入后续考核阶段。

(二)笔试考核(满分100分,占30%)

笔试考核主要分为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英语两方面。

1.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考生掌握学科基础知识的深度与广度。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20%。

2.专业英语:主要考核与学科相关的专业英语翻译与科技论文的写作能力,形式为英译汉、汉译英两种方式。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10%。

以下考生可申请免专业英语考核,如果获批则成绩合格,成绩以参加英语考核同学的最高分记(若参加英语考核同学最高分不足60分,则免试考生该项成绩以60分记):

申请者外语水平需至少达到其中一项(原则上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期为入学当年9月1日)):(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2)托福成绩≥80分;(3)雅思成绩≥5.5分;(4)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身份正式发表专业英文学术论文;(5)入学前的三年在英语国家或者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6)硕博连读考生。

以下考生可申请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考核,如果获批则成绩合格,成绩以参加笔试考核同学的最高分记(若参加笔试考核同学最高分不足60分,则免试考生该项成绩以60分记):

(1)硕博连读考生;

(2)考生正式发表过专业相关的高水平SCI文章,考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

(三)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占50%)

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与综合素质等。所有报考的考生均需参加这一环节的考核。学院按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分组,成立面试考核小组,由博士生导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者组成(不少于5位)。主要要求如下:

1.面试时间:30分钟;

2.面试内容:采用PPT报告或板书形式,每位考生的介绍控制在10-15分钟,提问环节15-20分钟。内容包括: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含毕业学校、专业、发表论文等),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含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途径、主要进展及本人的主要贡献等);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结合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四)最终成绩计算

最终成绩=申请材料成绩×20%+专业基础笔试成绩×20%+专业英语成绩×10%+面试成绩×50%。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党委组织参加考核的考生如实填写《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安排专人(包括党政干部、考核小组专家、导师等)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考核成绩不记入面试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结果仍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七)录取

在学校下达给本学科当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内,按报考导师本年度博士招生指标,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非专项计划考生,学院预计于2025年1月中旬前,确定首批预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首批预录取人数不超过前一年招生规模(不含专项计划)的70%。待学院2025年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导师有新增指标,可按以上规则进行顺延录取,并根据各专项计划指标情况及考生实际报考情况,确定各类专项计划的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

各类考核成绩不及格者(申请材料成绩<60分者、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分者、专业英语成绩<60分者、面试成绩<60分者)均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考生如有申请材料造假或考核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考核过程中立即取消考核资格,已被录取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四、招生纪律

参加笔试的命题教师和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均须严格执行试题的保密规定,在开考前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员泄露笔试考卷的试题内容。

整个考核过程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过程实行领导和监督,并主动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院的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规定。本学科任何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及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严格执行回避政策,凡有亲戚当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整个招生过程均要回避,不能参加。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将由学校有关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处分,直至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联系方法

联系部门:数学与统计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王玉平老师

学院网址:http://math.lzu.edu.cn/

联系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办公室理工大楼510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8912389

六、其他

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将按照兰州大学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执行。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属于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