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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燕宝奖学金”评定办法

日期:2026-11-03点击数:次

为支持顶尖人才培养,推进兰州大学“双一流”建设,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不断追求进步,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设立“燕宝奖学金”。为按照捐赠目的执行奖学金项目,根据兰州大学文件《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同等条件下宁夏籍学生优先获得(捐赠方要求)。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实际行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5.勤奋学习,学业成绩优秀,居于学业奖学金评定排名前20%,评定考察范围包括思政素质、学业表现、学术贡献、社会服务等因素。

6.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还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与国家奖学金要求的文章的评定方式一致;

(2)以前两顺位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归属为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3)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和创新实践能力,在专业领域成果显著或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各项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

(4)曾在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完成人。

7.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期限要求均为申请当年,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其他社会类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在申请范围之内:欠费研究生(不包括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经学校审查合格者)原则上不能参评。

8.须符合《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及各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则,具体以评选当年实际下发通知为准。

三、奖励标准

10000元/人/年,名额1人。

四、评定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1月6日中午12点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mathyg@lzu.edu.cn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2.学院奖助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学生评选,推荐公示后,将结果推荐报研工部。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