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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纪检工作小组”的通知

日期:2018-06-20点击数:

中共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院党委发[20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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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纪检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所、部、室:

为进一步配合学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障学院“双一流”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经前期调研、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纪检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如下:

组长:陈吉平

成员:刘海娟  宋伦继  张文婷

职责:

1.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维护党章、党纪及党内相关法规,保障学院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协助学院党委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密切配合学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制定工作计划、任务分解,加强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并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对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5.督促班子和班子成员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善于和敢于发现问题或问题隐患,应及时提醒班子和师生。

6.对学院干部任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师资选留、人员调动、招生考试、基建维修、招标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学术诚信、评优评奖、津贴分配、党员发展等涉及广大师生切身利益的工作以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7.组织草拟纪检工作的重要文件、计划、总结等,做好纪检相关事宜文档处理工作。

8.受理师生各类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向学院党委和学校纪委反映。

9.认真完成学校党委、纪委检察部门及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

                           2018年6月14日

       

数学与统计学院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