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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数学与统计学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5-06-17点击数:

各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院党委拟在“七一”前开展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政治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通过评选、表彰、宣传先进典型,激励教师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奋发图强,谱写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篇章。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学院拟对近年来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一)先进党支部基本条件

1.教育党员有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政治功能,党员教育扎实有效,“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落实,支部主题党日严格规范。

2.管理党员有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扎实有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3.监督党员有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及时到位。

4.组织师生有力。引领带动师生投入中心工作的动员力、实效性强。

5.宣传师生有力。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师生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在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中成效显著。

6.凝聚师生有力。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教师教学科研、学生学习生活,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改革发展任务。

7.服务师生有力。常态化了解师生困难诉求、倾听师生意见建议,形成了师生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帮扶机制。

(二)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

3.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4.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5.优秀教师共产党员应在教学、科研、育人等方面表现突出;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道德品行优良、成绩优异。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1.具备优秀共产党员条件且具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2.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推荐、评选数额及程序

1.评选先进党支部3个,其中教职工党支部1个,学生党支部2个。由学院党委根据评选条件,结合近两年来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确定拟表彰名单。

2.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支部按照本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的20%进行民主推荐(计算表彰人数时,采取四舍五入办法),经支委会集体讨论酝酿,征求党员意见,研究确定拟表彰推荐名单,报学院党委,由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3.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学院党委按评选条件在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党员名单中按20%比例遴选。

4.各党支部报送推荐名单时,应填写《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评选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同时附上事迹材料要客观真实,表述准确,重点突出,逻辑清晰,特点鲜明。请于6月23日前将汇总表和事迹材料以支部为单位发送电子版至mathdw@lzu.edu.cn。

四、表彰方式

1.学院党委在学院网页对获奖者进行公开表彰。

2.对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奖牌、证书。

3.对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奖励组织活动经费,归党支部集体所有,用于党支部的社会实践活动。对评选出的个人获奖者发放奖品。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把评选推荐政治关。各党支部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充分发扬民主,杜绝任何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经公示后上报。


中共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