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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校内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培育计划的实施细则

日期:2023-09-08点击数:

为吸引本校优秀推免生在我院攻读硕士学位,提升我院硕士生源质量,根据学校《兰州大学校内优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培育计划》(校研〔2018〕28号)的要求,特制订“数学与统计学院优秀推荐免试研究生培育计划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培育计划的学生应具备以下素质:诚实守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请校内培育计划的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其前两年半本科学习成绩排名应满足省级基地班前22%(且综合测评在前50%)、普通班前10%(且综合测评在前40%)。

(二)申请院内培育计划的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其前两年半本科学习成绩排名应满足省级基地班前22%—25%(且综合测评在前50%)、普通班10%—13%(且综合测评在前40%)。

二、申请程序

对于满足申请条件,志愿作为推免研究生继续在我院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三年级本科生,先自行联系导师,依据双方自愿原则确定硕士生导师后,提交申请表至辅导员处,学院审批通过后进入培育计划,申请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进入培育计划的学生在全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开始后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

三、学业补贴

(一)校级培育计划

进入校级培育计划的学生,按照每年12000元(人民币)给予学业补贴,学业补贴按月发放,从当年8月开始,共12个月。用于发放学业补贴的资金将由学校和导师共同承担,导师承担1200元/年,其余部分由学校承担。

(二)院级培育计划

进入院级培育计划的学生,将按每年6000元(人民币)给予学业补贴,学业补贴按月发放,从当年8月开始,共12个月。用于发放学业补贴的资金将由导师承担。

鼓励导师根据学生的表现,提高学业补贴额度,增加部分由导师承担。

四、考核

在培育计划执行期间,导师每三个月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生接下来三个月学业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所有,如学校或学院奖学金等相关政策有所调整,以实际执行制度为准。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