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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21-03-13点击数:

根据《关于印发〈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奖助对象

本《办法》的奖助对象为我院2020年9月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奖助体系构成

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由奖励优秀、基本保障和针对不同群体的资助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奖励优秀部分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基本保障部分主要由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学术型学生享受、专业硕士不享受)组成;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绿色通道、研究生“三助”、特殊困难学生应急基金等。

三、学业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我院2020年9月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实际行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有下列行为的研究生,不得参评学业奖学金:

①违反学术规范,经查实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②参评学年有违法违纪、或违反校纪校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的记录或受到处分;

③参评学年有学业成绩不合格者;

④恶意拖欠学费者;

⑤不符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三)等级和标准

1.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和标准见表1

表1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及标准

类别与等级

申请范围

标准

(万元/)

备注

国家

奖学金

特等

全日制非在职

3.0

以当年下达为准

学业

奖学金

一等

全日制非在职

1.8

二等

全日制非在职

1.5

三等

全日制非在职

1.0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及标准见表2

表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及标准

类别与等级

申请范围

标准

(万元/)

备注

国家

奖学金

特等

全日制非在职

2.0

以当年下达为准

学业

奖学金

一等

全日制非在职

1.2

二等

全日制非在职

1.0

三等

全日制非在职

0.8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及标准见表3

表3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及标准

类别与等级

申请范围

标准

(万元/)

备注

国家

奖学金

特等

全日制非在职

2.0


学业

奖学金

一等

全日制非在职

1.0

二等

全日制非在职

0.8

三等

全日制非在职

0.4


(四)评定办法

1.硕士一年级研究生(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新生的评奖以入学初试、复试成绩及各项综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确定排名,以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该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及等级。

2.硕士二年级研究生(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1)评定程序

①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奖学金指标按年级按班级划分名额。

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提交相关材料,学院根据数学与统计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内容进行评定。

(2)评定内容

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详见附件1)。

总成绩=学习成绩*85%+综合表现*15%

(3)学习成绩具体计算方法

①硕士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评奖以上一年度的学习成绩为主要依据确定排名,以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该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及等级,计算办法为:根据上一年度外语、政治及四门基础理论课(基础理论课1和基础理论课2为现代分析基础、代数学基础、代数拓扑选取成绩较高两门,基础理论课3和基础理论课4为偏微分方程、现代计算方法、动力系统、图论、高等概率统计、线性泛函分析、函数逼近论、组合最优化、反应扩散方程引论、统计机器学习选取成绩较高两门)考试成绩按一定权重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进行排名。若其中任何一门课程未修,在评奖中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为避免课程差异的影响,基础理论课成绩将按每年具体情况做加权处理以保证公平。

课业总成绩=[英语课成绩*80%+(基础理论课1 +基础理论课2)×100%+(基础理论课3+基础理论课4)*80%+政治课成绩(上学期+下学期)×50%]/ 5.4

其中,英语成绩分必修和免修,必修的同学按实际成绩算,免修的同学学院鼓励选修。情况1:免修但选修的同学,最终成绩在“选修成绩”和“全班必修同学平均成绩+5”取最高;情况2:免修但不选修的同学,最终成绩取“全班必修同学平均成绩+5”。

②硕士二年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评奖以上一年度的学习成绩为主要依据确定排名,以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该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及等级,计算办法为:根据上一年度外语、政治及其五门专业必修课考试成绩按一定权重计算出总成绩。若其中任何一门课程未修,在评奖中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总成绩=[英语课×80%+(专业必修课成绩相加)×100%+政治课成绩(上学期+下学期)×50%]/6.8

其中,英语成绩分必修和免修,必修的同学按实际成绩算,免修的同学学院鼓励选修。情况1:免修但选修的同学,最终成绩在“选修成绩”和“全班必修同学平均成绩+5”取最高;情况2:免修但不选修的同学,最终成绩取“全班必修同学平均成绩+5”。

3.三年级硕士研究生按照二年级评定情况,一般维持每名导师名下等级比例与前一年水平基本持平分配到导师,导师根据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社会服务、专业实践、平时表现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该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及等级,评奖结果上报学院,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确定。。

4.博士年级奖学金根据学校分配情况分配到导师,导师根据其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业绩、平时表现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该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及等级,评奖结果上报学院,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确定。。

5.特等奖学金依据学校下拨名额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奖学金细则由学院统一评定。

四、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我院2020年9月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包括超出基本学制的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直博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助学金,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

2.研究生在基本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停止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因各种原因办理退学手续的,自文件确定的退学之日起停止发放国家助学金。

(三)资助标准见表4

表4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学生类别

比例

标准(万元/年)

备注

博士研究生

100%

1.5

学制内发放;毕业年级发放10个月;如有变动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00%

0.6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00%

0.6


五、助研津贴

(一)发放对象

我院2020年9月以后入学的全日制非在职学术学位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实际行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活动。

(三)助研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助、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配套根据学校的规定执行。

六、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津贴的具体标准由学院与实习单位决定。

七、其它项目

除奖学金、助学金、助研津贴或实习津贴外,新生绿色通道、特殊困难研究生应急基金、学费减免、研究生“三助”等,按照学校的规定执行。

八、附则

(一)自2020年9月起,其他年级研究生助研助学金将参照国家助学金标准进行发放,不再另行评定;学业奖学金仍然按照学校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执行。

(二)本办法未规定事宜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执行。

(三)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按照《数学与统计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本办法自2020年9月起执行。

(五)最终解释权归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3月12日



数学与统计学院2020级及之后

各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成绩计算说明

从2020级开始使用最新修订的培养方案,主要变化有:现代分析基础和代数学基础从必修课修改为选修课(现代分析基础、代数学基础、代数拓扑三门中选不少于两门)。2020级之前评定奖学金时,基础理论课1和基础理论课2分别为现代分析基础、代数学基础; 本次评定奖学金拟选取现代分析基础、代数学基础、代数拓扑三门成绩较高两门作为基础理论课1和基础理论课2。

基础理论课3和基础理论课4为现代分析基础、代数学基础、代数拓扑、偏微分方程、现代计算方法、动力系统、图论、高等概率统计、线性泛函分析、函数逼近论、组合最优化、反应扩散方程引论、统计机器学习选取成绩较高两门,选择四门课程不能重复选。

考试成绩按一定权重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进行排名。若其中任何一门课程未修,在评奖中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为避免课程差异的影响,选择四门基础理论课的成绩将按具体情况做加权处理以保证公平。

附件1:

数学与统计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综合表现成绩评分标准

类别

内容/级别

等级与分值

备注

会议

讲座

参加学院安排的各类讲座、会议和需要参加的集体活动等的出勤情况

1、扣分制,缺勤一次扣1分。

2、每人满分50分。

学术

活动

学术年会

论文发表

各项专利等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参与奖

分别为15、12、10、8、5;

1、论文及各项专利的等级由学院专家评定给出。

2、最高不超过15分。

评优及奖励

国家级

个人8

团队4

1、此项专指由学院推荐获得的个人及团队各类荣誉称号。

2、同类称号/单个项目取最高分,不累加。

3、上限为15分。

省级

个人6

团队3

校级

个人4

团队2

院级

个人2

团队1

担任学生干部情况

省级及以上

8

1、要求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辞职者、解聘者一律不加分。

2、研会加分以研会最终考核结果为主,优秀3,良好2,合格1。

3、上限为10分。

校研究生会

干事1-3

院研究生会

干事1-3

党支部书记

6

党支部支委

4

思政助理

6

班长、团支书

6

其他班级干部

2

校园文化活动

各类竞赛

国家级一、二、三等、优胜奖分别为8、6、4、2

1.如取前8名,以上一、二、三等奖按照1-3、4-6、7-8名计。如取前3名,以上一、二、三等奖按照1、2、3名计。

2.上限为10分。

3.最后一项的1分为参与活动基础分,例如参加校运会项目。

4.院级活动仅指学院举办的活动;校级活动指学校组织的活动。

省级一、二、三等分别为5、4、3

校级一、二、三等分别为

3、2、1

院级一、二、三等分别为

2、1.5、1

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

1

扣除分

有损国家、学校、学院形象

不参与当年度评奖评优


不履行请销假手续私自外出

扣10分

以学校学院通报结果为准

在学校和学院宿舍卫生安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宿舍

每人每次扣1分

以学院检查通报为准


活动轮班制未参加

每人每次扣1分



未按时体温打卡

每人每次扣0.1分

以学院通报结果为准


青年大学习未参加

每人每次扣0.5分

以统计当天为准


备注:班级活动全员轮班制(为确保组织每次活动的顺利进行,班委实行班委轮班制,其余同学根据轮班表全员轮流制),例如学生证盖章、各类活动观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