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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四通助学金管理办法

日期:2020-12-01点击数:

为奖励和帮助数学与统计学院品德优良、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生活需要帮助的研究生,兰州四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捐资2万元,在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设立“四通助学金”。

为做好该基金的评审管理工作,根据捐赠协议书相关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一、“四通助学金”管理委员会

为切实做好“四通助学金”的管理、监督工作,数学院特成立“四通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成员: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构成

二、扶持对象和申请条件

1.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延期除外)。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积极向上,学习成绩良好。

4.生活简朴,经济有困难需要帮助。

对发生中特大疾病者,学院优先考虑。

三、扶持奖励方式

本基金资助学生名额不等,每人1000——20000元/年,评定后奖金一次性发放。

、评选程序

1.学院发布通知并组织评定工作;

2.在具有评选资格的班级内部,由各班民主评选产生,经班主任复核确定初步评选结果;

3.复核无异议后,评选学生通过学工网提交相关材料交由学院学工组审定;

4.学院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5.学校财务处根据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发放名单将奖学金打至获奖学生个人账户;

6.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评审结果向捐赠方备案。

五、终止扶持的情形

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将终止并追回所领取扶持基金:

1.违反法律法规、受校纪处分、隐瞒真实情况等。

2.生活不节俭,使用助学金不当,挥霍浪费,在同学当中造成恶劣影响。

3.其他不符合本扶持基金宗旨的情况。

六、终止并追回获扶持学生的资金由兰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四通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协商使用途径。





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