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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

日期:2014-03-26点击数:
为保证我院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14〕3号)、《兰州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和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对象
  2014年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数学与统计学院且符合学院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申请第二志愿调剂数学与统计学院且已经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二、复试方式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按“兰州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科目进行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
  面试内容包括业务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水平考核(包括外语翻译考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满分100分。

  三、复试安排
  
  (一)报到及动员会议
  报到时间:4月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报到地点:盘旋路校区齐云楼821办公室
  动员会议时间:4月3日下午16:00-17:30
  动员会议地点:医学校区杏林楼第十一教室
  
  (二)复试报名费
  交费地点:盘旋路校区齐云楼432办公室
  复试报名费收费标准:50元/人
  
  (三)报到须提交的证件
  1.《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等证件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提交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一份。(留存复印件)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公盖章;非应届本科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留存复印件)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学生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原件或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留存复印件)
  6.证件不完备者或学生提供的信息不真实者不得参加复试。
  
  (四)体检
  时间:4月4日上午9:00 -12:00
  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盘旋路校区)
  备注:空腹,1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体检费50元。(体检费由兰州大学校医院收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不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具体安排
  1.专业课笔试和外语翻译考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4月4日 下午14:00-17:00
  外语翻译考试时间:4月4日 下午17:20-18:20
  地点:医学校区杏林楼第七教室
  2.专业课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及综合能力考查
  (1)学术型:时间: 4月5日全天 上午 8:00开始
         地点:盘旋路校区齐云楼815教室
  (2)专业学位:时间: 4月5日全天 上午 8:00开始
          地点:盘旋路校区齐云楼817教室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 4月5日全天 上午 8:00开始
  地点:盘旋路校区齐云楼820教室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与考生逐一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思想、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期间,认真核查考生填写的《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学生需对必须履行的义务签署诚信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其中:
  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专业课面试成绩*80%+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
  外语水平考核成绩=外语翻译考试成绩+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
  
  (七)复试成绩公布
  时间:4月6日
  方式:在齐云楼四楼公告栏及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以复试总成绩排名为依据,根据复试总成绩名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独排名和拟录取。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 )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的定向培养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相关协议书。

  五、导师及录取专业确定
  1.原则上每位博导招收硕士生不超过3人,新增硕导(未完整指导一届学生毕业者)招收硕士生不超过1人,其他导师招收硕士生不超过2人。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填写《数学与统计学院选报专业及导师志愿书》,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导师和录取专业,学生和导师双方签字生效。
  3.填写志愿书时必须写明是否服从调配。对坚决不服从调配的考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