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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2年优秀研究生 “创新之星”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31点击数: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培养和鼓励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科技创新科研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兰州大学2022年度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数学院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报要求

1.项目面向我院全日制非在职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人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2.项目选题应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产业升级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应用研究,产出具有较强学术价值、实践意义的代表性科研成果。

3.申报的项目,鼓励自然科学类研究生做应用牵引的科研,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人文社科类研究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形成咨政报告,传承创新优秀文化。

4.鼓励研究生依托科研项目,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优秀学位论文、参与创新(就业)创业或学科专业竞赛(创新实践大赛)、参加高水平学术交流等活动。

5.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1年,须于在学期间完成。每位研究生在同一学段(硕士、博士)只能申请立项1项。同一导师同年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同一学段(硕士、博士)最多指导1项。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同一研究内容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2)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的;

(3)2021年已主持过该项目的主持人。

二、资助标准

一般情况下,博士、硕士项目分别按照5000元/项、3000元/项的标准设定目标任务。项目申请人导师为项目经费负责人,经费报销时需要申请人及导师共同签字确认。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

参与项目申请的研究生(申请人)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甘肃省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申报书(2022年度)》(附件1),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交申报书提交至学院。

2.项目评审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须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评审。

3.项目立项

学院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名单,立项名额以研究生院当年下发名额为准。立项名单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复核后将立项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4.项目结项

指导教师在项目完成期间应督促研究生按计划推进项目研究,确保按时结项。结项成果的提交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有效专利或已转化专利;

(2)研发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关键部件(装备/装置/系统);

(3)开展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和服务;

(4)调研报告、资政建议、规划方案;

(5)地方政府或行业协会科研奖励;

(6)文艺作品设计创作、表演展示、科普培训活动;

(7)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8)高水平论文或专著、省级(校级)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

(9)参加创新(就业)创业、学术论坛、案例大赛、学科专业竞赛等研究生创新实践赛事活动并获奖;

(10)参加高水平学术交流并作报告或演讲。

四、其他要求

项目申请人导师要全程指导项目,对研究生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监督经费使用与项目结题,将项目申报实施工作与研究生培养环节紧密结合,通过项目研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参与项目申请的研究生(申请人)于4月8日前将《甘肃省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申报书(2022年度)》、《兰州大学2022年度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pw@lzu.edu.cn。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