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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兰州大学数学教育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19点击数: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兰州大学数学学科的建设发展,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院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鼓励学生提升科学素养,并帮助既学习成绩优秀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兰州大学数学教育基金管理办法》精神和《兰州大学数学教育基金奖励办法》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兰州大学数学教育基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根据基金的筹集情况,本次奖励启动“优秀本科生奖学金”。

二、奖励范围

(一)优秀本科生奖学金

数学与统计学院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均可参评。拖欠学费者(不包括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经学校审查合格和成功申请生源地贷款者)不得申请。

三、奖励条件

(一)优秀本科生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上积极进步,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贡献力量。

2.明礼诚信,为人正派,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3.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数学建模及数学竞赛等活动。

4.学习认真,成绩优良,2020-2021学年所有课程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5.经当年学校发文确定的经济困难生,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6.凡降级试读、当年有补考课程、累计考试不及格者等情况不得参评。

7.获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数学竞赛全国一等奖者和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其中获得中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一等奖者不受4、5、6条限制,可直接评定为一等奖。

8.为进一步扩大奖励的覆盖面,使更多的同学获得该项荣誉,本奖学金不得连续获得。

四、奖励标准

本次奖励共发放人民币22000元,其中用于“优秀本科生奖学金”22000元,一等奖奖励15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共奖励19人,其中:2020级一等奖2人、二等奖6人;2019级一等奖2人(基地班1人、专业班1人)、二等奖5人(基地班2人、专业班3人);2018级一等奖2人(基地班1人、专业班1人)、二等奖2人(基地班1人、专业班1人)。

五、奖励程序

本次奖励工作从下发通知之日开始,学院将成立由主管本科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学生工作组负责人组成的教育基金评定小组(以下简称评定小组),负责基金奖励的评选工作。

凡是符合申请条件的申报者须于10月24日前经由班级推选确定后统一报送材料(包括:手写书面申请1份,附件1一式2份,相关支撑材料1份,如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成绩单等复印件;本科生材料由班长统一收齐交到榆中25#办公楼323,附件1电子版统一打包发至zhangljun@lzu.edu.cn;评定小组根据《兰州大学数学教育基金奖励办法》确定初选名单,上报基金领导小组审批,评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向教育基金监督小组及时反映。

六、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奖励资格并收回所获荣誉及奖励

1.吸烟酗酒、铺张浪费及把奖励资金用于不适当开支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有违法行为者;

2.休学、退学、保留学籍、留校自费试读或在修时间超过规定年限者;

3.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学习、生活状况,弄虚作假者;

4.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励者;

5.其它应当取消获奖资格的情形。

兰州大学数学教育基金充分显示了学院校友和学院全体教职工对青年学生的关心,因此,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奖励评选工作,也希望获奖学生再接再厉,勤奋学习,自强不息,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兰州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