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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指导手册

日期:2013-11-10点击数:
 

毕业论文指导手册

毕业论文指导手册(试行)
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计划规定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也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理论教育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对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要求各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重要意义;要加强毕业论文(设计)阶段的教学管理工作、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管理工作及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学风建设;要努力改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本条件。”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培养计划和以往有关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特制订《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该指导手册在指导思想、选题与开题、撰写格式、答辩、成绩评定、组织管理、质量保障等环节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旨在使指导教师、学生和管理工作者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有章可循,并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指导。
希望各学院严格执行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试行),在执行过程中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相应的细则。
指导思想
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完成科学研究课题,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
毕业论文(设计)具有学术论文性质,应能表明作者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果或提出的新见解,是作者的科研能力与学识水平的标志。毕业论文(设计)具有学术论文所共有的一般属性,应按照学术论文的格式写作。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过程中,注意与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注意理论结合实际,充分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要特别强调对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注意提高其科研能力,既要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
写作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要经过选题、开题、撰写、答辩等几个阶段(参见附件1),要求指导教师经常与学生进行交流,逐一指导和训练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各个环节,培养学生开展学术研究的素养和能力。
一、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1.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尽量结合科研与生产实践,体现指导教师及学校本学科科研工作的优势和特色,使学生能更多地接触生产实际和学科研究前沿。
2. 选题要有先进性、新颖性和时代特点,要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要有利于学生得到全面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协作精神、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力求解决实际问题。
3. 选题的份量要适当,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者可以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
4. 对学生选择论文题目要做动员、介绍,根据学生的情况和教师的指导能力合理安排课题,一般不能选做本专业范围以外的课题。
5.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般采取指导教师命题、学生自选的方式,全部题目均需经学院统一审定。各专业每年所出选题总数应达到学生人数的130%以上,便于学生选择。
6.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必须于第四学年第一学期1-2周确定,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并向学生公布。学生须在第3-4周选择并确定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联系在校外实习单位或合作单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须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选题情况,同时须联系本校相关专业教师协助指导完成论文。各学院应于第四学年第一学期5-6周 将《兰州大学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参见附件2)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7. 学生在选定题目后,一般不得变更。若有充分理由要求变更题目的,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
二、毕业论文(设计)开题
1. 开题报告主要是对毕业论文(设计)研究的目的及意义、文献综述、基本思路、研究方法、工作进度等进行论证,是提高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环节,学生在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设计)。
2. 在校外实习单位或合作单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由校外实习单位或合作单位及指导教师审定的《兰州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登记表》,并经所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毕业论文(设计)。
3. 各学院于第四学年第一学期10-12周完成开题报告工作,并将《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3)统一装订,归入教学档案。
4. 第四学年第一学期末,教务处将对各学院开题报告工作进行例行检查。
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1. 论文指导教师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应由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的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如确有困难,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可选择具有指导能力的其他教师担任,也可聘请外单位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进行指导。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科研能力较强的高年级博士生参与论文指导工作。
2. 每位教师每学年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名,具有重点或重大在研项目的指导教师可适当扩大指导人数,但最多不得超过8人。
3. 论文指导教师职责
1)学生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向学生讲清课题意义,提出明确要求;介绍与选题有关的科研动态及参考文献和书目,指导学生系统查阅中、外文参考资料,帮助学生掌握文献检索的程序和方法,要求学生做好文献索引目录,撰写文献综述;审阅学生的社会调查和实验设计方案,指导学生拟定写作提纲。
2)指导教师应在撰写论文的各个环节认真负责,循循善诱,一丝不苟地对学生进行启发与指导,启迪学生深入思考,引导学生观察新事物,发现新问题,认真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刻苦钻研、踏实严谨的优良作风。
3)指导教师要定期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要进行个别指导,要深入实习、实验现场,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困难,要适时地抽查实验记录或工作笔记,及时调整与完善研究计划,以确保论文质量。
4)论文初稿写出后,指导教师应与学生一起,充分讨论实验结果或论点,指导论文的修改定稿和总结工作。
5)指导教师对学生写好的毕业论文(设计)应仔细审阅,认真写出评语初稿,做出恰当评价,提出优点和不足,给出成绩评定意见。
四、毕业论文(设计)撰写
论文撰写要求学生运用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对所选定的某个理论或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初步掌握选择科研题目、查阅文献资料、确定实验方法、采集和处理数据、撰写论文等方面的方法和技能。学生必须在阅读、调查、实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将研究成果写成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语言流畅、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的毕业论文(设计),字数原则上不少于六千字。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格式必须符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参见附件4)要求,按统一格式打印,装订成册。
答辩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完稿后,首先由指导教师评阅,写出评语及初步评分意见。各学院由负责指导教学的科研基层组织成立由3—5名指导教师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每位学生均须进行论文答辩,论文答辩会应要求同级同专业毕业生参加。答辩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学生的报告时间,学生对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必须回答,答辩后由指导教师介绍相关情况,到会教师集体评议,确定论文成绩。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标准评定,宁缺勿滥。
评分要求
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实行指导教师与答辩小组评分相分离制度,背靠背评分。指导教师评分占50%,答辩小组评分占50%。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核学生的成绩:
1. 论文立题的意义,占10~15%;
2. 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的情况,占10%;
3. 外文文献阅读与应用情况,占10%;
4. 毕业论文(设计)的专业水平,占40~45%;
5. 论文撰写能力,占15%;
6. 答辩中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情况及在整个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工作态度,占10%。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五级评定。
优秀(90-100分):出色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规定的任务,获得正确的结论或成果,论述清晰,有一定的创造性或言之有据的新见解,答辩时能正确回答问题,论文达到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水平。
良好(80-89分):较好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规定的任务,获得正确的结论或成果,论述清晰。
中等(70-79分):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规定的任务,取得一些成果。
及格(60-69分):基本完成所规定的任务,在非主要方面存在一些缺陷或差错。
不及格(<60 分):未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规定的任务,论文有比较大的缺陷或错误。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统一汇总后公布。
组织管理
1.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第四学年一、二学期进行。第一学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性教育、选题和开题工作;第二学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实践、撰写、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学生进行研究与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时间为第二学期第14-15周;各学院于第二学期第16周将《兰州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记表》(参见附件5)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各学院可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进度情况,采取集中安排或与该学期课程并行安排的方式。
2. 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教务处总负责,各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具体负责。要认真做好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计划、时间安排、指导教师配备、经费使用,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全学院范围内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填报和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工作。
3.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须交教务处和档案馆备案。学院要积极向相关学术期刊推荐发表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4. 学生在进行研究与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各学院要为其提供较好的查阅资料和进行实验的条件。
5. 为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不断提高论文(设计)水平,每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认真做好总结,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概况。
2)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是否达到教学要求,在巩固学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效果如何?
3)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中,在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新能力方面有哪些经验?
4)与往届相比,主要做了哪些改革,具体做法及效果如何?
5)从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反映出的教学质量如何?存在的薄弱环节是什么?提出对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建议。
质量监控
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要把质量监控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要求与管理,围绕选题、指导、撰写、评阅、答辩等环节的规范要求和标准进行监控,切实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水平。要根据不同专业学科特点和条件,不断完善有效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模式和监控制度。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诚信责任书》
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的学风教育,使学生理解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性和意义,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对自身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具有深远的影响。要在全校学生中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优良学风,切实纠正毕业论文(设计)脱离实际的倾向,严肃处理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时,学生须在《诚信责任书》上签名。
二、毕业论文(设计)检查
1. 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2. 每年所抽查的应届生毕业论文(设计)要占总数的30%以上;与往届毕业论文(设计)纵向比率要达到5%以上。
三、奖惩规定
1. 设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奖。由教务处组织完成,由学校每年聘请专家组从各学院上报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评选。
2. 设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奖。优秀指导教师候选人由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教师指导的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奖励人选。
3. 毕业论文(设计)存在严重抄袭、剽窃现象者,学校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后,将扣除指导教师相应工作量,扣除当月津贴,责令本院通报批评;同时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零分计。